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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 2021-07-20 11:21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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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汕头律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汕头高新区科技东路7号1001-1号房之1012单元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高峰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1年7月1日,我局接到多名工人投诉,反映汕头律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行为,我局于2021年7月2日对投诉者反映的问题立案进行调查,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7月13日,按规定到公司现场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但至今未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也未委托有关人员到我局协助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 2021年7月26日17时 30分前到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5楼539室

  联系人:姚同志  刘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645029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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