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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视频会议
  • 2020-01-08 12:2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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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工作,进一步精准把握政策内涵,提高我市城乡居保工作效能,1月7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贯彻省城乡居保实施办法专题工作视频会议,各区(县)人社局主要负责领导、分管领导和城乡居保业务股室同志,市人社局和市社保局相关业务科室同志参加会议。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阙广长同志作动员部署讲话,省人社厅居保处处长何嘉旻同志解读《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城乡居保基金市级管理相关政策。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执行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实施6年,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我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一是完善城乡居保待遇确定机制;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三是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四是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五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六是完善政府代缴政策;七是提高基金管理层级;八是完善财政资金分担机制;九是改变养老保险费征收模式,并在社保经办、基金监督、风险防控、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会上,阙广长同志作讲话,对2019年全省城乡居保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下一步努力方向。他提出要求:要充分认识深化城乡居保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确保改革平稳实施。扎实做好今年我省城乡居保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抓紧推动基金实行市级管理,落实好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做好征地社保工作,加强经办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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