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B08-03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及容积率等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溪湾B08-03地块。
原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C21。
拟调整内容:将B08-03地块的用地性质局部拟调整为变电站用地(U12),净用地面积5358.95平方米,地块编码拟新编为B08-03(之一)(该编码为本次暂定编码,片区控规进行修编时可再统一法定编码)。相关开发强度指标拟定为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具体用地位置见附图。
公示日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488309 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