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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度)
  • 2026-01-22 19:23:0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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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西区16栋亿兴大厦5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7896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市国资委核心职能和群众关切,持续推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聚焦主动公开,筑牢政务公开基础防线。市国资委始终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环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构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政务新媒体为补充的多元化公开矩阵,严格按照法定公开范围,聚焦监管政策、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布各类信息。目前市国资委网站已并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频道,同步运营微信公众号“汕头国资”1个,2025年度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其中工作动态204篇、通知公告19篇、政策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2篇、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3篇,通过“汕头国资”发布政府信息326篇,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信息,持续提升政务信息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回应质效。市国资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做好全流程,确保每一件申请都依法依规、按时保质办结。2025年度市国资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经核查后已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其中1宗予以公开、2宗由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做到100%回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三)强化互动回应,畅通政民沟通联系渠道。市国资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构建高效便捷的政民互动机制,完善“接收—登记—分流—办理—反馈”全流程规范,高效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强化跟踪督办、考核问效。2025年,市国资委办结答复市民反映事项821宗,通过常态化互动回应,精准掌握群众需求,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健全保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根基。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在制度体系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日常监测管理机制,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严格开展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定期开展信息发布核查校验,对发现的内容偏差、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闭环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信息发布和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各环节,并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务新媒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优化、政民互动质效仍需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夯实、政务公开发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不足。下来,市国资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优化公开内容精准供给。聚焦国资监管核心职能、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做强“汕头国资”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覆盖面,推动政务信息精准直达、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民互动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诉求处置流程,压实办理责任,缩短办理时限,提升答复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健全诉求反馈评价机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夯实队伍建设坚实基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推动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理费。标准,市国资委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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