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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度)
  • 2024-01-26 10:02:05
  • 来源:汕头市国资委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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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市国资委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和更新国资监管政策措施、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方面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市国资委共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274条。 同时,市国资委积极通过“12345热线”与群众进行互动,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2023年度市国资委答复市民反映事项共695宗,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市国资委严格按照规范办理程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度市国资委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1宗予以公开,1宗由于市国资委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国资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责任,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各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国资委网站已并入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频道,开通微信公众号“汕头国资”1个,市国资委积极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市国资委积极落实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做到既能够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务新媒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发展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不足。下来,市国资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市国资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增强国资国企内容原创力度和传播广度,更好弘扬国资国企正能量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出现错别字、敏感词汇、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市国资委2023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西区16栋亿兴大厦5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78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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