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国资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责任,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信息发布各环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监管,确保完全。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市国资委积极落实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做到既能够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此外,市国资委积极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
(三)拓宽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市国资委积极利用好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和更新国资监管政策措施、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市国资委共公开各类信息283条。 同时,市国资委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通过“12345热线”与群众进行互动,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2022年度市国资委答复市民反映事项共457宗,不断完善各项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本年度直接收到群众以信函的方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4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来将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主动公布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二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业务能力,推动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出现错别字、敏感词汇、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四是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市国资委2022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西区16栋亿兴大厦5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78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