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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18-08-21 17:51:0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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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11月至201712月,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5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委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识,认为抓好巡察整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必须坚决照单全收,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我委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委党委成立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郑晓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部署安排全面整改工作。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步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委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对照问题,和科室一起进行研究分析,细化整改措施。各科室都能按照责任要求,对照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委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进行整改;对巡察时发现的、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总结说明情况,强化整改成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可以立行立改的突出问题,列为重点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解决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制订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涉及体制政策、凭一己之力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分析,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推动问题解决。  

    二、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固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视力度不够,在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形式单一,个人学习缺乏主动性,学习笔记简单,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传达文件的应付现象。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领悟不够深入透彻,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去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贯彻落实不到位,对如何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缺乏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党委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虽然有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组织了多场学习、讨论,但主观上仍存在对政治理论学习还重视不够,多忙于行政事务,以干代学、以会代学、以说代学,方法单一,结合工作不紧、不深,自我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缺少学习系统性、计划性。在整改中,我委采取六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制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把中心组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把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从学习方式、时间、内容、效果等方面予以规范,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来,委党委先后组织召开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3次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召开2017年度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政治站位摆在首位,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开展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多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红场、大南山革命根据地、市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开埠文化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系统大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黄贵松同志分享参会感受,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郑良泽副教授作宣讲报告。仅2018年上半年就组织开展1000多人次20多场次学习培训。四是创新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果。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创建汕头国资微信公众号,并以此为切入口,加强组织部门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和完善,宣传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动态,推荐优秀组织生活案例和精品党课资讯。五是结合深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大学习,把大学习深调研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委成立了6个调研组,分别由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围绕企业党建、国企改革重组等问题深入基层开展研讨座谈、征求意见,形成调研成果,为我市国企国资新发展决策提供思路和依据。六是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对个别领导干部学习记录简单、自学积极性低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建立健全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计划,规范重大会议记录,做好文件记录台账管理。  

    2、关于担当意识不足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家底不清,对所监管国有企业总体资产情况不明;二是没有建立所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及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三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委通过深刻剖析认为,市国资委领导班子在面对企业积留的历史问题和触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等深层次矛盾,还存在着求稳怕乱、攻坚克难意识不足,在困难面前或多或少存在着畏难情绪,勇于担当的精神有所弱化。在整改中,我委采取三项措施进行落实:一是多渠道推进,提升摸清家底覆盖面。目前市国资委监管一级企业名单为199家。其中,125家监管一级企业已完成企业基本情况摸查工作。对于长期未取得联系的74家企业,我委积极主动与市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经多方努力,现已找到31家,正在开展这部分企业基本情况摸查核实工作。从2019年度开始,将组织汇编监管一级企业财务报表,全面掌握监管一级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二是结合市属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机会,形成六大集团公司,着力开展机制创新探索完善出台薪酬制度配套文件。三是加强核查,严格整改,确保国资委经营收入应缴尽缴,应收尽收。通过对未上缴2016年度利润收益的公司进行核查,公司因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未能体现该公司实际情况我委已要求公司根据问题进行整改,完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报表报送。下来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201523号)规定,20186月底向全部有利润收益的一级企业下发上缴通知,确保应缴尽缴,应收尽收。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缓慢;二是建立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工作落实不到位;是配合市政府乌桥岛改造拆迁项目工作不到位;是作风建设年活动不落实。  

    整改情况:对以上存在问题,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为虽存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还是出在思想认识上,没有彻底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融入骨子里,没有自觉把对党忠诚内化为班子集体意志和行为,对上级任务、对自身要求降低了标准。对此我委采取五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成立汕头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发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制定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施方案》,目前市政府已研究审批。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原失联企业,完善僵尸企业数据库登记信息资料。通过到市工商局和公开信息平台查询,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原失联企业,截至2018630日,僵尸企业已全部录入。纳入省考核的255户僵尸企业已按期完成省的出清任务。接下来将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进一步完善僵尸企业有关工作。为配合工作,我委于610日召开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及毛巾厂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督促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制订搬迁方案。同时主动到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了解两校合并搬迁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两校合并碰到的问题,推进两校合并搬迁工作的尽快落实。完善制度管理、强化作风建设。制定了《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考勤登记记录制度,每周公布考勤情况,各科室指定一位考勤登记员负责对科室人员的打卡记录和外出登记。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各科室岗位职责上墙。按照政府OA办公系统的要求,培训机关干部熟悉操作业务,并已于今年4月完成OA办公系统接入工作  

    4、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班子领导核心作用有待提升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国资委除人事任免工作外,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不少没有在党委会研究。  

    整改情况:自巡察以来我委认真落实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切实用条例规范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出台《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委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委党委会进行研究,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国资委机关20174月之前设立党支部两个,之后合并为一个党支部并设4个党小组。合并前,2014年至2016年两个支部只召开1次支委会,2016年均无召开组织生活会。合并为一个党支部后,四个党小组有三个党小组没有学习记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边学边改,巡察以来,委机关党支部共召开3场支委会,召开7场支部大会学习,还结合扶贫工作、志愿者活动等组织了3场主题党日活动。各党小组活动已经正常开展,4个党小组共组织开会学习活动等25场次。建立机关支部组织生活通报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定期检查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要求机关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定期开展讨论交流,丰富教育学习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组织建设不健全,党务工作实施不到位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没有按时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换届;二是党务工作岗责分离;三是国资委机关没有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委会议室中相关议事制度没有上墙。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摸查情况,制定《市国资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提高党组织工作全覆盖质量,分类督促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坚持撤并原则,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713日,我委召开一些公司党委建制不全、党员数量不足100人、多年无法换届的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计划下一步启动撤并调整程序,持续用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结合国资委的整体布局,拟订方案,采取措施扎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在各领域培育和树立一批党建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典型。二是调整党委办的设置,理顺一些职能关系。今年1月,我委已向市编委办申请增设党委办主任职位,市编委办已批复同意。但由于全市机构改革,人事冻结,人员选配暂搁置。党委办公室下一步计划独立运作。目前一些党务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对接办理。三是完善硬件设施,布置制度上墙。我委在机关腾出一间房间作为党员活动室,并完善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并新设一间党委会议室,按要求将一些党的制度张贴上墙。  

    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长期借用下属企业人员;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清退长期借用下属企业人员,制定《市国资系统企事业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实施方案》,严格规范下属企业选派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严把借挂人员审批程序。加强借挂人员管理,借挂期满的同志原则上不再留用。期满由委根据借挂人员现实表现,撰写鉴定材料,一同归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目前,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90家一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备案,备案人员246人,集中收缴管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181本。针对此次巡察提出的问题,我委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加强对一级企业中层干部、二三级企业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审批和备案制度。我委将结合实际适时进行抽查,督促责任落实。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党委主体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二是纪检机构力量相对薄弱。  

    整改情况:委领导班子对抓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不够到位,近年来,虽然在这方面下了较大的功夫,但在抓常抓细上还有不足,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对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对此我委采取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拟订了《汕头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明确规范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和会议纪律,反对一言堂。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委领导班子分工,梳理国资监管事项,科学界定厘清监管权责边界,提升领导班子工作合力。第三方面,牢固树立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意识,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项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2次全系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党委成员每年至少两次到基层挂钩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完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定期与市纪委派驻组召开廉情分析会。第四方面,制定国资委全年任务责任分工,同时建立健全每周委务会、党委(扩大)会等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台账,明确党委会在研究三重一大,坚持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第五方面,注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月活动。二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一方面把纪检监察职能并入组织人事科,发挥团队合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另一方面,配合市纪委做好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企业的执纪监督工作,理清监督业务。第三方面,强化廉洁教育实效,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座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果。第四方面,上半年委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分析现状,寻找漏洞,加强对风险点防控力度。第五方面,制定出台《汕头市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议事规则》,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经营行为、发现案件线索、惩戒违法乱纪等方面的震慑作用,助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2、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财务不规范问题突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二是应上缴款项未及时入库;三是改革资金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个别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规矩认识不够深刻,在严格执行纪律方面,主观能动性还不够,纪律这根弦绷得不紧,对党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对此我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委机关全面实行公务卡,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现金支出。2014年没有实行公务卡。20157月,我委已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针对指出的2014年至2016年现金支出145万元用于发放借用人员、聘用人员、食堂工作人工资、差旅、机关人员异地医疗等补贴经费的问题,我委已认真进行整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明细核算。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我委“2015年度在项目经费中支出公用经费44.42万元的问题,由于市财政部门在当年度拨款的国资教育培训奖励工作经费误写成维稳工作经费,而且当时正值市审计部门对我委开展审计,我委已作出专门说明,并获得认同。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会计核算问题,我委将加强管理,严格督促财务人员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明细核算,并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账簿登记工作,确保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三是认真整改,启用合规财政票据。针对本次巡察提出的财政票据使用问题,我委立即予以纠正,向市财政部门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严格按照《关于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发生收取的代收管、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经济业务时开具合规财政票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做好财务明细凭证入账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定向捐款系市慈善总会与我委系统工会签订定向捐款协议后,由慈善总会交由我委系统工会定向捐赠款,专项用于帮助我委下属企业重病职工解决经济上的燃眉之急。针对系统工会20142016年春节、中秋、国庆期间,提取市慈善总会由国资委募集的定向捐款发放补助下属企业重病职工,记账凭证仅附有支票存根,签领表等明细凭证由工会留存未入账的问题,系因工会会计工作疏忽,造成签领表等明细凭证未能及时归集装订入账。我委已对相关财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签领表等明细凭证及时入账,要求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做好原始凭证入账工作。五是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严格核销期限。我委已对相关财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支出明细凭证及时入账,要求办公室今后加强备用金的管理。对白条借款未还的2位同志,已督促归还所欠款项。在管理上,要求财务人员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做好原始凭证入账工作严格核销期限,逾期不核销的,将严肃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六是清理整顿,及时上缴款项。目前,20177月末其他应付款挂存各项经费已按规定上缴国库。改革户20179月末连同至2017年底止挂存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已上缴市财政局。七是分不同类型,做好改革资金核校工作。由于我委对改革资金负有监管责任,我委将按资金使用性质,区分不同类型,积极协调组织研究问题,按程序尽快核拨有关的改革项目资金,把改革资金用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巩固成效  

    通过严格对标综合治理,我委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和市委第八巡察组的整改要求,全面彻底解决问题还需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八巡察组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汕头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结合国资系统改革重组发展,结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快市属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凝聚合力,推进六大集团公司组建步伐,力促我市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狠抓作风续推整改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评星定级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突出上下联动,抓实做细强化整改成效。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下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和问题分类处置机制,把整改工作作为年末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妥善解决职工社保费欠缴问题、推动托管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清理已完成改制企业留守机构,降低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企业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为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突出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实强化机关各责任科室跟踪督办力度,做好问题台账销号,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分析研究,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立足长远形成长久立工作机制。对需要建立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各种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迅速研究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抓紧完善健全,确保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的监管,修订完善《关于规范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起草拟订了《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事前控制、事中约束、事后整改相结合,提升科学管控水平,做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全面构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屏障。  

    (四)突出主责主业,靶向发力力推改革发展。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整改成果运用转化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发展有效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科学界定厘清监管权责边界,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大力扶持超声电子集团公司突出主业、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聚力深化国有企业大集团公司改革重组,充分整合优势资源,有效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以国企资源有效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融合发展, 努力打好国企国资改革攻坚战,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重组发展的步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789609;电子邮箱:stgzwguo@163.com;邮政信箱: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金涛庄西区16栋亿兴大厦5;邮政编码:515000  

     

    中共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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