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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5-08-13 15:09:5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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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2024年3月18日至6月9日,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监督。2024年8月2日,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国资委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统筹谋划,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分兵把口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42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推动整改任务全面铺开、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

      市委巡察反馈后,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级调研员、各科室负责同志及各集团公司和直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订《汕头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落实“三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到岗到人、落地落实。

      (二)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

      市国资委党委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整改期间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班子成员分头督导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实行台账跟踪和销号管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针对巡察指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部署,强化立行立改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同步推进制度建设与问题纠治,实现整改系统性、规范化提升。

      (三)强化过程管控,深化整改实效

      市国资委党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将过程管控贯穿整改工作全链条。建立动态管理的整改跟踪机制,强化阶段性督导评估,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国资监管体系内控短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夯实制度基础。深化"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衔接,在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国资监管效能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等重点领域,深度转化巡察整改成果,依托党建与业务双向赋能促进长效治理。通过将整改推进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体系,推动形成标准清晰、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制度化闭环,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方面

      1.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在推进“百千万工程”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将“百千万工程”列为市国资委党委会会议常设议题,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就市国资系统贯彻“百千万工程”工作再部署、再推进。二是持续推动任务落实,落实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按照“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和《汕头市国资系统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并持续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跟踪调度,落实各单位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深化考核监督,按绩效优先、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的考核原则,将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工作完成情况作为2024年度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激发各单位活力动力。四是选派干部作为驻村帮扶干部赴澄海区上华镇,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双百干部双向锻炼助推百千万工程”行动的工作方案》,选派1名同志赴金平区东方街道挂职锻炼,以高素质人才资源赋能县镇村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强调研指导,赴“百千万工程”挂钩联系的潮阳区金灶镇开展“千名干部联千村进万家”及“百千万工程”调研活动。六是加大慰问帮扶力度,2025年春节前夕前往潮阳区金灶镇开展困难群众帮扶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一批油、米等生活物资及慰问金。

      3.在低效无效资产出清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僵尸企业”出清方面进行梳理并开展分类处置;二是在处置停业半停业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方面,对停业、半停业企业资产、人员等方面情况进行清理,并结合集团公司主业主责发展,对债务风险大、无法妥善处理的负资产和资源逐步剥离至资产集团处置。

      4.在指导调整产业布局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投资计划备案指导,对企业的投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下属集团公司提高企业竞争性市场化自主投资比例。二是加大智慧城市服务、供应链贸易等市场化项目投资力度,逐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5.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跟进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出资人的变更,整改期结束前所涉及的企业均已完成变更。

      6.在督促国企执行现代企业制度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未在董事会上审议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问题的企业已完成整改。二是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进行督导的通知》,并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督查行动。

      7.在物业出租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对巡察提出的“物业出租监管有漏洞”问题要高度重视,对存在空档期的物业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核对、对账销号。根据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自查上报情况,仍有部分企业经自查存在上述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逐一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物业资产清理清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对各单位物业资产出租情况实地随机抽检,将是否存在空档期、空档期内租金管理情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8.在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已正式启用“智慧国资监管平台”系统。

      9.在国有资产统计方面。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下属应纳未纳企业已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统计。

      10.在指导推动国企提高经营效益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三年工作计划,目前我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整体完成率已超70%。二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上,督促落实市国资系统重点项目按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投资比例,按计划完成年度投资。三是下达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企业经营状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骨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精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五是积极开展物业资产出租管理和盘活工作,对企业物业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压实企业物业资产管理和盘活的主体责任,逐步盘活国有资产。

      11.在推动国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存量物业盘活工作,要求企业切实提高物业资产有效利用率,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物业资产清理清查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整理形成“物业资产情况表”,分类统计资产出租、自用或闲置情况,并对2024年度物业资产盘活情况进行报告,提出相应盘活措施。三是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对各单位物业资产出租情况实地随机抽检,从租赁流程、租金缴纳、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物业出租检查。四是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盘活存量资产宗数和物业出租检查违规率设置指标纳入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激励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出租管理、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方面

      1.在“一岗双责”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委班子成员与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就进一步抓好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布置。二是组织召开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市国资委相关领导和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参加,会议听取各企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下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2.在廉洁风险点排查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市国资委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已初步梳理若干项风险点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二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新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常见问题清单》。

      3.在警示教育方面。

      整改情况:在市国资委党委扩大会上通报国有企业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4.在办理国企请示事项效率方面。

      整改情况:已优化文件处理流程,确保高效有序办理企业来文。

      5.在跟踪督促提醒函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发出的提醒函进行梳理,其中包含对企业财务快报、专项审计、企业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提醒。二是各职能科室已对提醒函内容进行跟进督促,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薪酬兑付、干部队伍管理、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资产盘活等方面的工作。

      6.在督促提高服务水平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相应企业对巡察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及负责人深入约谈交谈。二是定期举行安全例会,不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水平。

      7.在解决职工社保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对相应企业的下属困难企业、僵尸企业、“事改企”单位存在的职工社保应缴未缴情况进行梳理,妥善进行解决,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依法享受社保待遇。已建立职工台账,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明确。

      8.在职工信访事项跟踪督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访工作督办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和时限要求,确保信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对于正在办理中的信访事项,及时告知办理进展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发生越级上访。二是对重点信访事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推进重点难点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

      9.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以后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10.在推动监管制度刚性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市委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问题。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已完成自查自纠排查工作,反映无其他新增应缴未缴情况。二是多次与相应企业座谈沟通应缴未缴国资收益问题,经充分酝酿该企业形成关于落实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问题整改方案。

      11.在安全隐患整治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因平时维护和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部分场地安全隐患问题,已落实相关企业进行应急处理,对其中个别需修缮的场地设施开展力所能及的修缮。二是落实该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推动相关企业完善基础硬件设施。

      12.在“事改企”改革方面。

      整改情况:市国资委就推进“事转企”改革工作召开座谈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推动工作取得进展。

      13.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各集团公司根据企业的资产、净资产、经营现状等情况进行分类,部分企业已完成清产核资、职工安置等工作,正加快办理清税、注销登记等工作。

      14.在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方面。

      整改情况:对退休人员未按要求移交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分类处置。

      15.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

      整改情况:委党委书记已按要求落实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商会。

      (三)关于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管理方面

      1.在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大会工作安排,研究有关措施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深化企业改革,推动各集团公司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多种形式全力攻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2.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对涉及发展党员不严肃问题的企业及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立即整改。二是针对督促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相应企业已完成换届工作。

      3.在指导企业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骨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各项工作,在国有企业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二是建立市管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年轻干部基本信息库,拓宽中高级人才引进渠道。

      4.在激励机制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已上报《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二是推动建立健全集团本部及下属薪酬管理制度、下属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开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逐步推行全员考核模式,激发职工干事创业活力。

      5.在退休后留用、应退休未退休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到龄未退休人员及退休后留用(返聘)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对退休人员清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建立“每月一报”进展情况跟踪制度。

      6.在违规借调国企人员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清理相关借调人员。

      7.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人事科干部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规定的日常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干部考察具体规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政策规定精神,在党委会上再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推动委机关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直管企业班子选配、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任免备案、挂职干部交流提拔时,均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程序要求做好选拔任用工作。

      8.在制度修订方面。

      整改情况:已对过期制度进行梳理,视情况进行修订或废止。

      9.在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方面。

      整改情况:已对党内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后进行报备。

      10.在内部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公章使用,已制定公章使用登记表并明确公章使用流程。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组织专人对档案室进行初步清理和档案归档。。

      11.在解决集团公司本部“空心化、行政化”方面。

      整改方面: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台账细分任务,后续按照台账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落实各集团公司、直管企业就2019年以来已批复改革企业改革事项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在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已督促涉及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相关业务处理部门,摸查已完成工商注销、但产权系统未及时同步注销的企业,并于产权系统中进行注销登记。

      3.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

      整改情况:经整改,目前已出清“僵尸企业”涉及的职工中,无社保接续问题。

      4.在落实审计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已将账面“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挂存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资金上缴国库。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总结整改工作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稳固整改工作成果,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有效措施巩固落实好巡察整改成效,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问题发生。

      2.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在国资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行动,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规范会计行为,持续做好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物业出租监督管理,继续做好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工作,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抓深化改革,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加快推动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大低效困难、停产停业企业出清力度,提升汕头国资国企战略价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3日。联系电话:0754-88789601;邮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亿兴大厦5楼;邮政编码:515054;电子邮箱:stgzw2012@163.com。



      中共汕头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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