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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汕头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发展,汕头市国资委拟邀请各行业专家加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库。该库是面向汕头市国资系统而建立的,旨在利用学科交叉、人才荟萃的优势,搭建一个资源互补共享的信息交流平台,为我市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要求
(一)专家类别
1.土地房地产评估类专家。主要是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才;
2.财务审计类专家。主要是指审计师、经济师、会计师(含注册会计师)、精算师等专业人才;
3.工程技术类专家。主要是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且了解工程造价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类别主要是:信息系统、建筑、消防、交通运输、电力、水利、农业、林业、牧业、气象、国土、科技、海洋渔业、特种设备等;
4.综合类专家。
(二)申请专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及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了解领域内发展现状和预期前景。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接受国资监管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承担委派的工作任务。
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实际执业经验;
(2)取得相关领域执业资格,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0年(含)以上;
(3)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申请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单位盖章)。
(二)纸质文件邮寄。
1.申请人打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证件、专业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邮寄至我委。
(三)电子邮箱确认。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我委(邮箱地址:stgzwcqk@126.com, 邮件名称“姓名+申请入库专家类别”)
(四)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五)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委公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入库。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我委将纳入汕头市和国资委国资系统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汕头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库是为开展国有资产评估等工作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实行专家工作评价制度。专家选取后,我委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评价等情况,我委将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四)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至11月18日。对此后继续申请入库的专家,我委将定期开展审核入库相关工作。
(五)我委将保障数据安全和申报人信息安全;
(六)最终解释权归我委所有。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亿兴大厦5楼产权管理科
联系人:产权管理科 任敏威、任 洁
电 话:0754-88789605
汕头市国资委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