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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2-11 16:39:30
  • 来源:汕头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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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法治发展规划,以各项目标任务为主线,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立足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入构建市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着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国资委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与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市国资委专门制定《2021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内规章条例列为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以及“学习强国”、国资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权的法治政府建设理念。

      (二)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国资系统法治工作,把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抓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根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履行职权

      (一)完善国资系统监管制度体系

      通过加快推进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为加强对国资国企的依法监管,推动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结合汕头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市国资委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制定了《汕头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汕头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汕头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有效加强了对国企的监督。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根据《汕头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以及《汕头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委党委、委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则和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委会集体决策或者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我委深入推动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落实企业内部设立法律事务部门,从制度上明确了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职责。坚持重大事项征询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提升了我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的科学化水平,健全了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市国资委党委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就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法律顾问选聘、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问题进行决策和部署,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国资委紧扣“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职责定位,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的法治营商环境。围绕资本布局、资本运作、资本回报、资本安全四个监管重点,优化内部机构职能。认真查找国资系统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合规合法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出清,防范化解企业经营管理风险。转变监督管理思维,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落实企业完善自身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妥善处理企业涉诉,化解债务风险

      及时掌握国资监管企业涉诉情况,针对法律纠纷中企业改制案件多、历史遗留案件多、企业法治意识不健全等问题,切实尊重和配合司法审判工作,积极与法院等司法机关协调重大纠纷,积极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化解债务风险。压缩管理层级,有效防范化解人员安置、债务处理、资产盘活等各类风险。

      (三)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全面梳理我委2021年之前制定组织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对现行政策措施和增量文件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审查,落实内部审查机制,确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我委牵头汕头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深入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

      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中办发[2017]31号)中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

      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积极推动国资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我委切实履行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在市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建立起多层级法治宣传机构,积极研究、调度法治宣传工作,明确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保障国企法宣工作人员和财务经费,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开展国资系统内部学法工作。深入宣传普法责任制,使得国资系统全员的普法责任更明确,让普法不仅限于市国资委的法规部门,而成为一项全员的基本职能工作。将法治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普法意识。按照市普法办《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汕普办[2021]9号)的精神,我委认真组织开展学法考试,我委在编31人全部完成学法考试,考试高分率为100%。

      (二)积极推进普法与国企日常业务相结合

      以普法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以普法为重要抓手,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需要,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在推进国企改革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向涉改企业的干部职工普及法治理念,落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置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关键环节,市国资委根据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实施阳光作业,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法治理论、法治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以普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加强监管企业在生产安全方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保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强化依法治安的生产理念,连续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安全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氛围

      我委积极组织下属各集团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我委监管企业超声电子(集团)结合企业实际,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宣传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市投融资集团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一级带着一级学,促进全员学、自觉学、深入学,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市建工集团开展了多场学习培训专题会,市交通运输集团组织观看教育视频,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市资产集团邀请律师对法律进行讲解,加深职工对法律的认知,市商贸集团派发相关书籍,要求全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公共交通总公司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聘请交警为公司员工授课,加强对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在各个公交线路站点悬挂安全普法宣传挂图、标语,在车载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安全普法宣传标语。

      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使普法宣传工作发挥最大作用。以新颖的法治建设宣传和教育的手段和方式,在国资系统内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国资系统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目前正处于深化国企改革攻坚克难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法规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统一健全。法治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学法深度不够,普法工作的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的质量还不够高。

      六、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我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行权履职、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现代化,加大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我委将强化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国资监管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分析,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服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引领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加大系统法治建设力度。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积极贯彻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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