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各项目标任务为主线,着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领导
1、市国资委党委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条例列为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广东视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国资委党委班子专门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法律顾问选聘、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问题进行决策和部署,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2、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是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坚持国有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目前,市属六家集团公司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二是完善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为提高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水平,近期,拟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制定国有企业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扩大“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通过抓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打造好依法行政根基,依法行政重点由学习法律知识转向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带动整个国资系统自觉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条例列为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起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营造学法氛围
1、积极组织下属各集团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传、学习讲座、专题活动等形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工作,确保做到内容丰富、紧扣重点、结合实际、取得实效。
2、结合实际,开展多样化法治培训教育。为深化依法治企理念和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国企依法管理水平,市国资委在汕头迎宾馆举办市国资委系统法制讲座,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主任陈鹏飞教授讲授《民法典》;超声集团邀请了汕头大学法学院沈忆勇副教授,到该司举办题为《<民法典>与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帮助理解《民法典》的条文精髓;建工集团公司组织举办以“文明鮀岛﹒法治汕头”为主题的创文法治灯谜创作和竞猜活动,以党员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
(四)积极协助企业应诉,化解债务风险。及时掌握国资系统企业涉讼情况,针对法律纠纷中企业改制案件多,历史遗留案件多,企业法治意识不健全、操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保存不齐全等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提供法律支持,化解矛盾纠纷和债务风险。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市国资委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着力加强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积极总结宣传国资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
2、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市国资委领导分头带领各科室到挂钩联系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监管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企业法治文化生活,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3、国资系统各集团公司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市建工集团到挂钩帮扶的澄海区隆都镇,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作主办了“民法典与你同行”法治灯谜活动暨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并通过澄海广播电视台、“汕头普法”和“澄海广播电视台直播号”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将法治宣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有效让《民法典》走进了居民生活中;市建工集团属下市建安(集团)公司创立《内部通讯》,开设“普法小课堂”版面,宣传普法小知识,报道法治宣传活动和市建工集团利用新引进的电子设备,大屏幕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扫黑除恶和创文知识宣传视频;市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制作“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学习《民法典》”宣传展板,制作并悬挂法治宣传标语,充分利用 “汕头超声集团”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法治学习相关内容,营造出“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法治教育浓厚学习氛围。
(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市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资监管领域工作的实际,制定出台《汕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它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企业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完善依法治访工作机制,在信访法治宣传教育、依法逐级走访、企法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加大探索和实践力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预防化解信访难题。要求国有企业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重视信访人的诉求,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法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确立安全生产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一条红线的发展理念,全面普及并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保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强化依法治安的生产理念。
2、市国资委始终把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国资系统各集团要用法治理念抓好安全工作,并且贯穿于全年工作当中。同时,市国资委与各集团公司签订《汕头市国资委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年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稳定。
3、通过开展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考核,提升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构筑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清理和完善国资国企监管制度
针对新一轮国资国企的改革,市国资委对现有国资监管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制定《汕头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汕头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国资监管。
(二)以法治推动改善营商环境
市国资委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升,加快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服务企业最有效、最可持续的举措。市国资委通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助力广大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市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今年3月我委下发《关于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从机制、制度上落实了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等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汕头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从而起到防范风险作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作为委信息公开负责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读,利用互联网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国资监管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并通过“12345”、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与群众网名进行互动,及时倾听群众和网民意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对拟公开的信息每件都通过拟办人员初核、科室负责人审核、领导审定三道程序进行审批,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五、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一)继续建设法治国资,打造法治国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切实开展普法宣传和送法进企业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厘清国资监管边界,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深调研,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国资监管工作当中的突出问题,从健全制度、转变职能、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突出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不断地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为服务企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