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的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20〕8609号)的精神,我委牵头对原财政局制定的《汕头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进行再次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0天。如对《管理办法》有修改意见的,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市国资委产权科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8789605
电子邮箱:stgzwcqk@126.com
联系人:张立苑
汕头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