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市国资委对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快法治国资国企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推进国企党的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
市国资委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科室和负责人。以“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为抓手,在市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建立起多层级法治宣传机构,积极研究、调度法治宣传工作,明确监管企业的普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保障国企法宣经费,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加强党风廉政法治宣传教育,将国资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党委会议上通报,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各类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国资系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充分挖掘人才资源,推动国资系统学法用法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
1.充分扩大“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通过抓国资系统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素养全面提升,带动整个国资系统自觉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条例列为市国资委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2.推动国资系统全员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普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开展集中研讨学习、邀请专家学者讲座辅导等形式,不断深化国资系统全员对《宪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将法治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普法意识。同时,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不断提升国资系统全员的法治素养。
3.全面发挥法务人员的专业作用。在国资系统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大型市属一二级国有企业基本设置了法务部门,共有45家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从机制、制度上落实了(总)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等职责,进一步健全了汕头国有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内部法务部门和外聘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决策参考、规避法律风险、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提前介入把关,为防范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作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积极推行因企施策,推动国企日常业务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
1.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根据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实施阳光作业,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法治理论、法治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在推进国企改革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向涉改企业的干部职工普及法治理念,落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置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多种形式推动汕头国有企业改革。同时依法制定相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处理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社保问题方面,市国资委积极寻求在法治的框架内的解决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出台了相关政策,还组织国有企业召开专场会议,对社保历史欠费补缴政策出台的背景及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具体业务进行了培训。
2.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确立安全生产作为国有企业发展的一条红线的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保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强化依法治安的生产理念。认真开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安全监管,提升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构筑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同时,积极组织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积极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3.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改善营商环境。市国资委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市国资委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同时,依法开展“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出清快速通道,积极破解国有“僵尸企业”破产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的难题。
4.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信访工作。市国资委为在法定的框架内更好地处置信访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资监管领域工作的实际,厘清了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确保信访诉求能够依法受理、处理。深入践行依靠法律处理信访问题的理念,要求国有企业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高度重视信访人的诉求,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努力化解矛盾。有关内容在市国资委网站主动向全社会公开,为有效引导群众依法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提供制度保障。
下来,市国资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工作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特此报告
汕头市国资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