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产教融合、育人为本”教育理念,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加强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近日,市商贸集团与汕头大学法学院达成实习合作协议。按照计划安排,市商贸集团相关部门及下属企业为汕头大学法学院提供实践学习平台,汕头大学法学院选派学生到市商贸集团提供的各类平台实习。
6月30日,市商贸集团举行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实习合作座谈会,双方于会上签订了《实习合作协议》,并就汕头大学法学院首期选派10名2021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到市商贸集团开展为期6周的专业实习进行交流。市商贸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余泽鸿,汕头大学法学院指导老师谭康林,市商贸集团及部分二级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汕头大学法学院实习学生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强调,汕头大学法学院作为粤东地区法治人才与公共管理人才的摇篮,始终秉持“精细化培养、实践化育人”的理念,近年来积极开展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建实习基地,为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实用人才。市商贸集团作为市属国有企业,肩负服务地方经济、深化改革创新的使命,通过实习合作,市商贸集团为实习学生提供政务管理、企业合规、项目运营等岗位实习机会,助力同学们将课堂所学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学生们所学的公共政策分析、组织行为学、行政法规等课程,是商贸集团推进现代化治理亟需的专业支撑,同学们将以“管理者”视角发现问题,以“研究者”思维提出方案,为国有企业注入年轻智慧。
市商贸集团将以本次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实习合作为起点,持续拓展合作内容,积极搭建校企融合的教学实践平台,促进校企资源有机结合,书写高校育人与国企改革同频共振新篇章。
来源: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