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路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涵洞、隧道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以及设置电杆、通信基站、变压器等类似设施审批;
四、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五、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
六、拆除公路中央分隔带审批;
七、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审批;
八、公路维修需要封闭半幅以上公路路面审批;
九、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车辆上路行驶审批;
十、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十一、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
十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十三、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十四、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十五、市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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