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汕头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汕头市公路局网站(http://glj.shant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㈠机构职能:市公路局职能、局领导简介、组织架构及各科室职能、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市公路局行政许可办事窗口。
㈡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㈢行政许可: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项目等。
㈣工作动态: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员招考公告、结果等,公路建设工程进展情况,投诉途径、举报电话,有关公路工作的重大决策、事件。
㈤其他:本机关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其他应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汕头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㈠主动公开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glj.shantou.gov.cn。
必要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㈡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汕头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⑴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左下方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⑵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邮箱地址为:stsgljbgs@sina.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⑶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到汕头市公路局填写《汕头市公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现场提交。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审核。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汕头市公路局
办公地址:汕头市金砂路48号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258997 传真:0754-88258979
电子信箱: stsgljbgs@sina.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