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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汕头市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24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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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体系“十二五”规划》(粤交安[2012]571号)的要求,按照省公路局提出的计划,为应对公路突发事件,建立公路系统应急抢险保通机制,提高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汕头市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工作机构及职责

1、汕头市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总队

总指挥:杨焕新

副总指挥:曹爱民、杨晓、郭史

成员:庄奕强、李伟、杨建妹、潘晓平

下设应急抢险救援组

(1)公路应急抢险组

组长:李伟

成员:由养护工程科、路政管理科派员组成。

负责局属管养路段的公路塌方、桥梁倒塌及公路水毁等灾害抢险、抢修工作。

(2)抢险机械保障组

组长:庄奕强

成员:由机械科、机修厂、直属分局(应急养护中心)派员组成。

负责局属管养路段应急抢险工作中的机械维修保障工作。

(3) 公路交通维护组

    组长:杨建妹

    成员:由路政科、事发单位派员组成。

    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路段的车辆、人员等交通维护工作。

(4)资料、后勤保障组

组长:潘晓平

成员:由局办公室、路桥总公司派员组成。

负责收集各单位灾情、抗灾行动等情况及总结经验教训的书面材料整理工作。检查各单位救灾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及局机关应急抢险值守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2、 成立各相关单位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1)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2)潮阳区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3)潮南区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4)澄海区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5)南澳县公路局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6)汕头市公路局路桥总公司物资保障分队

    (7)汕头市公路局应急机械抢修分队

    上述各单位应急队伍成立后,落实精干人员组成应急队伍机构,并将人员名册表于1030日前报局安全科。

    二、公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工作要求

1、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应急队伍担负着公路桥梁抢险救援的艰巨任务,在队伍内部的管理上分工要明确,人员要相对比较稳定,保持畅通的联络方式,熟悉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队伍能够拉得出、顶得上、干得起来。

2、抓好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特殊岗位如大型抢险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注册主任、桥梁工程师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有效提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急保障能力。要紧密结合公路突发事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在公路水毁、桥梁倒塌、塌坡、火灾等突发事件中的演练,通过演练重点解决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应急处置主体的配合与协调,资源的整合和调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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