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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 发布时间:2012-04-17 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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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部分养殖户占用利用公路进行晾晒及堆放“龙须菜”等杂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公路的正常交通秩序。为确保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利用公路晾晒及堆放“龙须菜”等杂物。
    二、对违法在公路上晾晒及堆放“龙须菜”等杂物且不服从管理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三、在公路上因晾晒及堆放“龙须菜”等杂物造成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南澳县公路局    南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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