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汕头市公路局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324国道与濠江交界处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邮箱:EIA_lin@163.com
附:1.国道324线磊口大桥改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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