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454X/2024-0012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
名称: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 ||
文号: | 汕府办〔2024〕35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主题词: |
汕府办〔2024〕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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