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已经第十五届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454X/2022-0007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名称: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 | ||
文号: | 汕府办〔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主题词: |
汕府办〔202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已经第十五届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4-12345
粤公网安备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