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2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1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解读
索引号: | 11440500006997454X/2021-003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名称: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文号: | 汕府办〔2021〕4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
主题词: |
汕府办〔202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第十四届1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doc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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