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20〕16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汕头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郑剑戈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吴 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陈武南 副市长
李 钊 副市长
成 员:林俊扬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陈春松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洪智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王晓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建宏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丁伟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林庆荣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专职)
吴先宏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翔 市教育局局长
翁晓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志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舜煜 市民政局局长
周茹茵 市司法局局长
黄业龙 市财政局局长
陈锋维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宏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锡洪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赖恒辉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文华 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蔡 榕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向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洁明 市法院副院长
许 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