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97454/2019-41441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5-27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头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9〕93号
2019-05-30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头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浏览次数:-

汕府办函〔2019〕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成立“汕头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安排,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各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郑剑戈(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耿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李 宇(市委常委、副市长)

      林晓湧(副市长、高新区党委书记)

      陈春松(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汉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先宏(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邱长奕(市科技局局长)

      林毅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业龙(市财政局局长)

      马 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锐武(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昭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魏淼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宋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文华(市商务局局长)

      黄煜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曾 彦(市国资委主任)

      林 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捷锋(市统计局局长)

      刘俊毅(市金融局局长)

      郑 晶(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程晓群(市贸促会会长)

      马逸涛(汕头海关处长)

      张振宇(市税务局局长)

      黄沛光(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

      宋纪平(汕头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原“汕头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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