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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97454/1482-21605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2-08
名称: 关于印发《汕头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已失效)
文号: 汕府办〔2016〕83号 发布日期: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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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16-12-23  浏览次数:-

汕府办〔2016〕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第十三届9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地志办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汕头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粤东中心城市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实现和完成全市地方志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主业,以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为创新手段,以服务谋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充分发挥了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重要作用。

地方志工作体制逐步完善。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初步形成“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逐步向乡镇基层延伸。市、区县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部纳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市、区县两级编制完成权责清单,市政府确定市地方志办公室权责事项12项。逐步建立起地方志评审验收专家团队。

第二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编纂出版市志1部(《汕头市志(1979—2000)》),区县志6部(《汕头市金平区志》《汕头市龙湖区志》《汕头市濠江区志》《澄海市志(1979—2003)》《潮阳市志(1979—2003)》《南澳县志(1979—2000)》)。其中,潮阳区、潮南区合修《潮阳市志(1979—2003)》,属全省首例。志书编修得到延伸,部分部门志、专业志及镇村志已出版或正在出版。

综合年鉴工作成效显著。构建起市、区县两级综合年鉴全面编纂出版格局,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持续提高。建立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

资料年报工作全面推进。市级和全市6区1县全部开展资料年报工作,收集年报资料约2亿字,图片1.5万幅,为第三轮修志积累了一批有价值的地情资料。

资源开发利用取得突破。围绕中心,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等提供有关史料。全市向省申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22项,获省立项9项,通过结项3项,形成《保护历史建筑,留住汕头文脉》《达濠古城保护、修复与开发规划建议》《千年古县•潮阳》等一批项目。编纂出版《潮阳文物志》《潮阳自然灾异志》《今日东华》等一批地情书。地方志进机关、校园、农村、社区、企业、军营,发挥资政辅治、育人教化的积极作用。

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绩。市、区县级地情网站全面建成开通,实现与省三级地情资料库和网站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地情网站的窗口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舆情。市地情网信息容量、访问量均位居全省地级市地情网前列。

方志馆(室)建设有新进展。建成区县方志室3个,为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积极推进市方志馆立项建设,与省内外地方志工作机构建立图书资料交换机制。

理论研究取得较好成果。形成了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的制度。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2014年市地方志办被评为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参评论文在全省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多篇地方志方面的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每年定期出版《汕头党史与方志》期刊4期。

全市地方志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制约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依法治志局面尚未形成,个别地区和单位综合年鉴编纂与年报资料质量不高,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个别地区和单位对地方志工作不够重视,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偏少,工作经费不足,与地方志事业发展要求有差距;事业发展基础设施有待健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方志馆(室)建设有待加速。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强队伍、抓主业、补短板、促开发,扩大地方志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存史、资政、育人需求,建设方志强市,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粤东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地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史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志、鉴、史编修全面协调发展,存史功能更加完备;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资政辅治的新型智库作用显著增强;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全面完成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精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地方志信息化、方志馆(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更能满足群众需要,育人教化作用日益突显。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使地方志成为宣传汕头市情的重要窗口、弘扬我市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联系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乡情的重要纽带,大力提升地方志文化软实力,确保全市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1.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对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编修方式、体例篇目等研究,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收(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做好第三轮修志试点工作。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形成常态机制。采取社会调查、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拓宽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2.开展镇村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多元化志书编纂。加强对镇村志(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和专业志、部门志编纂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推进中心镇与历史文化名镇开展志书编修,各区县要做好组织、规划、指导和审查验收工作,通过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推进我市名镇名村志编纂,并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推动市和区县直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及中直、省直驻汕机构有步骤地启动部门志、行业志编纂,力争编纂出版可作为第三轮市、区县志重要构成的部门志、行业志,大力推进专题志的组织编纂。3.着力提升市、区县两级综合年鉴编纂质量与规范化水平。坚持目标在强、关键在法、活力在新、价值在用的年鉴发展思路,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健全综合年鉴出版前评议、出版后审读制度。大幅度提高《汕头年鉴》编纂和出版质量。开展“互联网+年鉴”行动,大力提升年鉴数字化、网络化水平。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历史文化名镇开展年鉴编纂。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扩大阅读使用人群,大力提升年鉴的作用和影响力。

4.全面开展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完成对全市约1250个自然村的普查,摸清基础市情,全面收集整理自然村历史人文资料,编辑《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汕头卷)》。建设村情基础数据库,完整保存和充分展示全市自然村落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料。开展南粤古驿道等专题调查,充分挖掘和整理古驿道史料,完成调查报告。2020年底前,完成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对策等专题调研报告。

5.深入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战略和社会热点,深入发掘地情资源,开展地情研究和地情教育,举办方志讲坛与市情展览,编写市情干部读本与乡土读本等文献图书,整理编纂口述史影像音像资料。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以为申报实施广东省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6.完善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方志与数字方志工程,全面推进“互联网+地方志”,大力推进地方志资源数字化,做大做强市情数据库,全面完成全市新编志书、年鉴资料及地情资料的数字化和入库。至2020年,全市地情网站一级栏目达80个,数据量达到8000万字,一大批音视频、图片供读者查阅,区县级网站全部实现优化改版。高速、移动、安全推动市、区县两级地情网站、手机地情网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栏目,突出地方特色,发展和丰富网络方志文化内容。探索和推动有条件的镇(街道)开展地情网站建设。整合全市地方志资源,开展市情资源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地方志资料数据网络报送系统和年报资料数据库,全面提升地方志资源信息化的社会服务能力。

7.加强方志馆(室)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居)建立村史馆(室)和乡村方志驿站。启动汕头方志馆建设。各区县全面建立起具有对外咨询服务功能的方志室,有条件的区县从实际出发建设方志馆,进一步丰富馆藏和完善方志馆(室)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村史馆(室),依托农村书屋,建设乡村方志驿站,以历史沿革、村落文化、民俗风情、乡贤名人、乡村发展、特色成就等为重点,通过文字、图片、实物、音像等形式,结合生态旅游主题,展示乡村历史记忆,推动爱国爱家乡教育。

8.深入开展旧志分类整理以及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重视地方史资料采集与编纂。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地方史编纂的方针政策,运用通史、专题史、口述史、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汕头历史人文资源和重大历史题材资料。

9.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重视地方志理论人才培养,重点加强方志、年鉴、地方史理论研究,加强基础市情研究。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充分发挥《汕头党史与方志》作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和组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形成一批优秀的地方志学术成果。

10.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按照《地方志质量规定》《广东省地方志书验收办法(试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广东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有关要求,严格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地方志普法教育,将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干部普法教育范畴。推动制订《汕头市地方志工作办法》,完善地方志工作法规建设。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和地方史编修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以“一纳入、八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地方志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和通报;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等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队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优化运行机制。培养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地方志编修、研究、传播人才队伍。健全地方志业务培训制度,开展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2020年前,分期分批对全市地方志业务骨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全员业务培训,加大对地方志干部的任用、培养、交流力度,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全市地方志智库、市情专家库、乡土方志人才库,广泛吸纳高水平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和“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锻造一支政治、思想、业务过硬的人才队伍。

(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市情资源展示条件,结合财力状况,落实做好修志、编鉴、地方史编纂、出版、科研、地情调查、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室)建设和资料文献收(征)集保存所需的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地方志业务范围的扩展,逐步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经费的投入。

(五)宣传保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地情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地方志自身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汕头的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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