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19〕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升平断面水质达标2019年攻坚方案》已经第十四届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碰到问题,请迳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汕头市升平断面水质达标2019年攻坚方案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汕头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汕头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升平断面控制单元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升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结合我市实际及2018年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制定2019年攻坚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流域内大港河、西港河、鮀济河、玉港河、东墩沟、东墩沟上头鸥汀片区河涌、金港路排洪沟、月浦大排渠、沟南围沟、西干渠、沙北排渠、南门排渠、二围排渠、西港主排渠等14条主要干支流消除劣V类,控制单元内污染整治基本完成,升平断面水质年均值达III类。
表1升平断面(河流)2019年水质攻坚目标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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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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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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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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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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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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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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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平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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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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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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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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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值达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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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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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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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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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河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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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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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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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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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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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河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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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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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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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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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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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干渠打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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鮀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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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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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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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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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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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港河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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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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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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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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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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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墩沟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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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墩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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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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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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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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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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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墩沟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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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河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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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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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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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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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路排洪沟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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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路排洪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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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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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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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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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大排渠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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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大排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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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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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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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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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南围沟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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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南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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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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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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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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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干渠赖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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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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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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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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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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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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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北排渠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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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北排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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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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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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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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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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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排渠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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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排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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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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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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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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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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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排渠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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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排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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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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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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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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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主排渠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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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浦主排渠(西港主排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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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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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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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达到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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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思路
以梅溪河升平断面稳定达到III类为核心,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围绕流域综合治理,突出控制单元防治,全力攻坚断面水质达标,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补齐攻坚短板,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系统治水,推进标本兼治、水岸共治、干支流同治、上下游联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实施全体系治理;坚持挂图作战,深化一图一表,时刻掌握断面和重要支流水质状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坚持科学治水,制定实施符合实际情况、客观规律、科学精神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长短结合、点面结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污染源台账
以河长制和网格化监管为依托,全面摸清排水户、工业污染源(包括“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畜禽及水产养殖等污染源底数并登记造册、标上地图,查明区域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重点工业源工业废水收集处理情况、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情况、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及河涌整治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等,形成工作台账并持续更新完善。(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
(二)工业污染源控制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造纸等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入园进区,鼓励园区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梅溪河岸线敏感区范围内禁止新建造纸、印染、鞣革、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严格贯彻《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确保工业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大力提升工业集聚区废水治理水平,重点推进金平产业园和万吉工业区内工业企业截污纳管,加快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深入开展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加快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19年底完成区域内汕头市金平区南佳漂染有限公司、汕头市金林纺染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新昌纺织印染厂有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彩达印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建业制版有限公司、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加成制版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新凯达印制板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清洁化改造,尽快启动汕头市新道编织有限公司的清洁审核。推行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是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分类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2019年6月底前,完成升平断面流域范围内271家“散乱污”工业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回潮反弹。(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2020年底,完成汕头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5万m3/d。(实施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是加快北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北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实施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一是加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推进盲点地区和薄弱地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优先打通已建管网的“最后一公里”。完成金凤西路、鮀东路、爱民路等排水主干管建设;结合中心城区西片区截污管网完善工程、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月浦主排渠、鮀济河2条黑臭水体的截污工程,完善鮀江街道、鮀莲街道、月浦街道、鸥汀街道、岐山街道潮汕路以东区域支次管网建设。新建流域内截污管网43.048公里。(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是加快改造老旧管网及雨污合流管道。对现有截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和修缮,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逐个进行修复、连通,提高已建管网使用率和污水接管率,2019年底至少完成已建管网的维护和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城市双修”等工作加大雨污分流改造力度,鮀江合流区(大学路以北、桑浦山以东、大港河以西区域,南干渠、大学路、大港河、沙北排渠包围的区域,四千亩围金环西路以北的区域)、杏花片区、岐山片合流区(岐山围潮汕路以东区域)等难以进行整体改造的片区,应采取建设调蓄设施、增大截流倍数等措施。(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8月底前对金平区43处水体(其中池塘15处、河沟渠段28处)进行治理。对城镇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暂时无法将污水输送污水处理厂的,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就地处理技术,推广建设无动力厌氧设施、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新建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019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是落实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力推进流域内“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治理鮀莲街道、鸥汀街道内村庄的生活垃圾。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2019年底,村庄垃圾处理率达到95%。(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六)农业污染源控制
一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建立科学的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以鮀莲街道等农田相对密集区为重点,开展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示范工作,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2019年底,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39%以上。(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9年6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1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清理,同时建立全流域回潮防范机制,杜绝非法养殖“死灰复燃”现象;合理调减养殖总量,逐步减少鸥汀街道等区域畜禽散养户数量;限养区内5家养殖户完成清理整治;非禁养区内的散养户实现圈养,2家规模化养殖场全面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并稳定运行。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2019年底,流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8%以上。(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七)河长制专项行动
一是持续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按照省、市第一总河长令要求,持续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推进14条干支流水面垃圾和水浮莲清理常态化,每月至少清理2次,确保梅溪河、西港河、大港河、金港路排洪沟、玉港河、西干渠、沙北排渠、东墩沟、大港河、二围排渠、月浦大排渠、西港河、南门排渠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道畅通,岸线堤围无违法违建(构)筑物。(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水务局)
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尽快制定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对流域内413个入河排污口实行“一口一档”,明确排污口位置、排入主体、排放规模、排放强度及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等信息,严格执行“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分类管理。2019年底前,结合月浦主排渠截污工程和龟桥北排渠整治工程,完成34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力争2019年底实现枯水期污水无直排。(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八)重点河道、支流整治
一是全力消除黑臭水体。流域内已完成整治的沟南围沟、护堤路大窖池头和明珠河沟渠等3条黑臭水体要以“长制久清”为目标,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对于鮀济河、东墩沟、月浦主排渠、龟桥北路排渠等4条尚未消除黑臭的水体,按计划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鮀济河、月浦主排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东墩沟应急治理工程、龟桥北排渠综合整治工程,确保2019年底前达到“初见成效、不黑不臭”,并消除劣V类。对未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名单的黑臭水体,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并列入整治台账。2019年底,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是加快河道及支流整治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韩江粤东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东凤灌区汕头片区)建设,改造渠道14.229公里、重建引水闸。完成鸥汀东片6条沟渠(旦家园灌区、大排沟、上黄线灌渠、蔡社涵线排渠、铁洲灌渠、水利所面前沟)整治工程。抓紧落实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及沙北排渠、二围排渠、龙州沟等支涌的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沟南社区围沟湖头段、上围仔后溪沟、明珠园排沟、报本沟渠4条水体整治。同时,尽快启动流域内污水末端一体化处理工程,在西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发挥效益前,对污染严重的水体及管网盲区、薄弱地区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今年年底前大港河、西港河、鮀济河、玉港河、东墩沟、东墩沟上头鸥汀片区河涌、金港路排洪沟、月浦大排渠、沟南围沟、西干渠、沙北排渠、南门排渠、二围排渠、西港主排渠等14条水体水质达到V类。(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
(九)水生态扩容提质
一是保障生态流量。加强与省水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潮州市的协调,在确保生活用水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枯水期韩江下泄水量,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实施单位:市水务局)
二是实施闸站优化调度。从上游引梅溪河“好水”汇入大港河、西港河,科学调度西港河闸(含九孔闸、二围闸)、大港河闸(含沙北排洪闸、南门闸)、梅溪河水闸和木柴厂水闸等排水问题,盘活辖区水体,提升梅溪河、大港河、西港河水质。(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十)加强船舶与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加强对西港河、大港河、梅溪河流域内通行或停靠的船舶的监管,船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禁止船上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化学品洗舱水等直排水域。清理“三无”船舶(含涉渔“三无”船舶),禁止农自用船舶非法排污。强化西港片区水产、永泰等十几个码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2019年底前加快搬迁升平断面附近的水产市场和码头。严格落实《汕头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提升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汕头海事局)
(十一)强化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
一是对流域内大港河、西港河、东墩沟、东墩沟上游鸥汀片区河涌、金港路排洪沟、月浦大排渠、沟南围沟、鮀济河、西干渠、玉港河、沙北排渠、南门排渠、月浦主排渠、二围排渠等14条重要干支流及焦山桥、潮汕路桥等交接断面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及时做好水质情况分析及情况通报。(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对升平断面流域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造纸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等重污染企业开展联合突击执法,采取市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和不发通知、不定时间、直达现场、不形成规律的多时段突击“飞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执法行动,立体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启动“一案双查”,提升监管威慑力和执法效果。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和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及时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海上船舶和港口码头环境监管执法,重点强化对西堤、永泰、四码头、西港、船厂等码头附近水域及停靠或通行船舶的巡查监管。(实施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汕头海事局)
(十二)建立区域联防联治机制
建立跨市联防联治机制,制定统一的水质控制目标和治理时间节点,强化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协同监管、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制度,逐步建立水污染源、水环境质量、水文和水资源的区域共享机制,共同推动升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市级统筹协调,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升平断面攻坚办公室,全力攻坚升平断面污染整治,狠抓各项工程、管理任务的落实。建立市、区两级环保、城管、住建、农业、水务等部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会商机制,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将重点攻坚工作进度表(附件3)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具体填报说明详见附件5),同时定期更新重点台账清单,于每季度首月25日前将重点台账季度表(附件4)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对未按时限报送及进度滞后的单位,由市生态环境局列入每月情况通报中通报批评。
(二)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将重点水体监测断面和水质目标落实到市、区、街道三级“河长”,各级河长要统筹开展升平断面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巡河,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强化整治责任考核,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并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落实支流包干制度。金平区区委书记、区长作为升平断面达标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两区14名区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包干1条支流整治,包干领导每月至少开展1次现场办公,通过现场巡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工作情况,督导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与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研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对日常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包干领导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四)保障资金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切实推进升平断面水环境整治;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整合涉水、涉农、城建项目资金用于治水。拓宽水环境整治融资渠道,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促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市场化。
(五)实施“挂图作战”。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思路,以流域为单元,制订河流断面水质关联图、污染形势图、治理工程进展图及污染治理情况表,实施挂图作战,并定期更新项目进展和重点河流水质状况。通过“挂图作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提速增效。
(六)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建设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完善媒体参与执法、挂牌督办与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利用农村乡规民约,基层组织,约束村民的环境行为。建立与媒体互通机制,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3月22日世界水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的热潮,为我市全面开展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