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函〔2016〕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2日
汕头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旅游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51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汕府〔2015〕7号),加快汕头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做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产业档次,优化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巩固区域旅游休闲中心地位,特制定汕头市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投资、拉动消费需求、带动社会就业、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城乡统筹等方面的作用。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项目开发建设、提档升级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深度挖掘和有效整合资源,通过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开放发展,大力促进旅游投资,有效提升旅游产业质量,不断壮大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AAAAA级旅游景区一个,AAAA级旅游景区两个,AAA级旅游景区五个;五星级标准的旅游饭店两座,四星级标准的旅游饭店四座,三星级标准的旅游饭店一批。一批旅游项目通过改造实现升级,一批在建旅游项目建成开业,一批潜在旅游项目启动规划建设;旅游环境更加完善,旅游线路更加成熟,旅游品牌更加响亮,我市整体旅游吸引力明显增强,旅游业成为汕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布局
根据旅游资源禀赋和旅游基础条件,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旅游休闲中心的这一战略目标,着力打造五大旅游版块,即“一个中心、五大板块”。
一是滨海旅游板块。海湾与海岛是我市最具吸引力、最具比较优势的旅游元素,也是当前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应作为我市最重要的旅游资源进行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开发。二是文化旅游板块。汕头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史、侨资源特色鲜明,必须深度挖掘,整合打造。三是美食旅游板块。潮汕美食声名远播海内外,魅力十足,味道独具,是我市最具人气的旅游吸引要素。必须加大力度打造“美食之都”旅游品牌。四是生态旅游板块。近年来,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生态旅游景区相继涌现。我市还有一批生态旅游资源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可通过整合开发,打造更具特色的生态旅游项目。五是都市旅游板块。都市旅游能吸纳最大量的游客。汕头作为滨海城市和粤东中心城市,区位和地理条件优越,旅游功能基础较好,发展都市旅游前景广阔。
三、行动要点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10十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发展滨海旅游
1.打造南澳国际休闲旅游岛。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南澳岛的旅游规划,确保旅游资源的有序开发。要着重完善旅游接待功能,优化全岛旅游环境,深度整合开发海岛休闲度假康体旅游产品和历史、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富有特色的环岛景观带。重点加快推进青澳湾国际旅游度假区、深澳古镇(总兵府)、宋井景区、云澳渔乡风情小镇、深澳后花园乡村生态旅游区、十里银滩、南澳一号展览馆、环岛景观道路及游客服务区等项目的规划、建设、改造,加快推进中环海悦酒店、碧海豪庭酒店、香湖湾酒店、南澳贝沙湾酒店、印象半岛酒店等项目的建设。(责任单位:南澳县政府,市旅游局)
2.打造一湾两岸旅游圈。高标准规划内海湾旅游圈,打造集海上游艇、邮轮时尚旅游,海湾休闲文化旅游,山海休闲养生旅游,都市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型、精品化旅游圈。重点加快潮人码头、潮商旅游休闲游艇码头、百欣欧洲文化园、西堤公园、锦峰动感世界、苏埃湾红树林公园、潮汕历史文化艺术博览中心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龙湖区政府、濠江区政府,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规局)
3.推进北山湾东楚旅游度假区、妈屿岛旅游养生度假基地、中信海滨度假村、莱芜省级旅游度假区、潮阳莲花峰风景区等旅游度假区的改造升级,打造富有吸引力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责任单位: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潮阳区政府,市旅游局、市北山湾管委会)
4.加快濠江区南山湾、潮南区田心湾旅游规划开发。(责任单位:濠江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市旅游局)
5.推进南澳青澳国家级海洋公园、南澎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旅游有机整合开发。(责任单位:南澳县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
(二)大力发展文化旅游
1.加快开发小公园老城旅游区。加快小公园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育活化和旅游环境营造、旅游线路打造。加快推进永平路的改造和保育活化;充分利用小公园及外马路周边的非遗文化馆、大埔会馆、天主教堂、同文学堂、存心善堂、老妈宫、汕头邮政总局大楼、开埠文化陈列馆、侨批文物馆、永平酒楼旧址、海关关史陈列馆、1860文化创意园、西堤公园等重要节点,串联外马路、民权路、升平路、国平路、永平路、至平路、商平路、永泰路、西堤路、海滨路,沿线骑楼及步行道维护修整,引导植入服务业态,打造一至两条老城历史文化旅游线路。(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城规局、市住建局,汕头海关)
2.深度开发华侨文化旅游产品,利用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源地樟林古港、樟林南盛里建筑群、陈慈黉故居等潮汕经典建筑及当地传统美食等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整合开发和文化挖掘,将樟林古港侨乡文化生态区、前美古村侨文化旅游区(陈慈黉故居建筑群)、郑皇故里、程洋岗古村落等侨文化项目打造成具有特色民俗、非遗文化、潮侨特色的潮汕华侨文化旅游区。(责任单位:澄海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外事侨务局、市侨联)
3.有序发展宗教文化旅游,加快桑浦山宗教旅游区的统一规划开发管理工作,把桑浦山打造成为有较大影响力的宗教文化旅游胜地。进一步完善灵山寺、青云岩寺、巨峰寺、宝峰岩、叠石岩、大峰景区、天坛花园、水仙古寺、仙城半天佛景区等宗教旅游场所,提升宗教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潮阳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南澳县政府,市旅游局、市民宗局)
4.积极开发古村文化旅游。以澄海区前美古村落、千年程洋岗、东里南盛里、濠江区达濠古城、凤岗古村、金平区沟南许地、潮阳区明安里等典型潮汕古村(城)及特色民居建筑,以及蔡楚生、郑正秋、秦牧等名人故居为重点,挖掘文化内涵,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游览环境,大力发展潮汕古村文化旅游。(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潮阳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
5.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利用金平区小公园老街区、沟南许地,濠江区凤岗古村,澄海区前美古村,南澳县深澳古镇等,引进投资经营者,开发富有文化和民俗特色的民宿。(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南澳县政府,市旅游局)
6.以美食文化、民俗文化、非遗文化等为主题,办好潮汕美食节、民俗文化节、旅游特色手信展等有潮汕特色、有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三)大力发展生态乡村旅游
1.进一步优化礐石风景名胜区、澄海区莲华乡村旅游区、科隆千树园、协和生态园、濠江区丹樱生态园、汕头市农科园的游览环境,提升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快完善濠江区金寿生态园、金平区绿梦湿地生态园、牛田洋滨海湿地游览配套设施,加快远东国兰海峡两岸交流交易中心建设,发展特色生态旅游。(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礐石风景区管理局)
2.加快南澳岛黄花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平区桑浦山森林公园、潮南区大南山森林公园、濠江区巨峰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发展森林休闲旅游。(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濠江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南澳县政府,市林业局、市旅游局)
3.加快潮南区雷岭温泉度假区规划开发,推进澄海区莲花山温泉度假村改造升级。(责任单位:澄海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市旅游局)
(四)积极开发红色旅游
1.以潮南区雷岭、红场革命老区为核心,加快红色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逐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挖掘红色旅游文化,开发建设大南山红色旅游区。(责任单位:潮南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2.以东征军纪念馆、大埔会馆、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署旧址等为节点,开发红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五)积极发展工业旅游
大力发展工业旅游项目,进一步加大金平区太安堂中医中药博物馆,龙湖区潮宏基黄金艺术博物馆、爱华毛衫生产观光线、凯撒服装生产基地,潮南区美莱顺内衣城和澄海宝奥国际玩具城、各玩具行业展厅等的旅游宣传力度,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潮南区政府,市旅游局、市经信局)
(六)推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帆船、游艇旅游,加快建设帆船、游艇基地,继续举办潮人杯帆船赛等体育赛事;发展徒步、登山、自行车等体育旅游项目,开发运动休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七)打造现代都市旅游新业态
1.充分结合万象城、百脑汇、苏宁粤东中心、新一城、星湖城、锦峰动感世界等城市综合体,打造购物、美食、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都市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金平区政府、龙湖区政府,海湾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2.规划建设美食城。(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城规局)
(八)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1.改善提升通往景区景点的主要道路的路面状况并设立旅游交通指示标志,规划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和游客集散中心,增加旅游景区周边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旅游局)
2.进一步优化旅游公共交通,做到旅游景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增加旅游包车;开展内海湾海上游轮旅游。(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港口局)
3.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加快推进万豪花园酒店、新南滨大酒店、龙湖宾馆升级改造项目、澄海豪生花园酒店升级改造项目。(责任单位:龙湖区政府、澄海区政府、濠江区政府,海湾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城规局)
4.开展智慧旅游,完善旅游手机APP、微信、微博、网站,开发旅游景区电子导览系统,推广使用电子商务旅游营销平台;完善网络基础配套设施,实现免费WiFi大面积覆盖。(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信局)
5.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环卫局、各区县政府)
(九)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力度
1.加大在国内主流媒体宣传汕头“海风潮韵,休闲之都”旅游形象,邀请国内外媒体来汕拍摄旅游宣传片,制作英文版汕头旅游地图和汕头旅游宣传短片,提升汕头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推介,打造互联网旅游宣传平台。做好城市主要出入口、游客聚集区和机场、高铁站等地的旅游宣传推介,为游客提供有特色的宣传介绍和旅游服务。(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3.加强对重点客源城市的宣传推介力度,特别是针对厦深高铁沿线城市策划和组织有影响力的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旅游企业走出去,邀请客源地旅游同行和新闻媒体来汕采风、踩线,提升汕头旅游在重点客源城市的知名度和市场吸引力。(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十)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人才教育培训力度
1.积极开展旅游诚信服务工作,加快旅游诚信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抓好文明旅游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2.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3.强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监管,特别是对旅游包车、消防、游乐设施、景区周边治安环境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推进“平安企业”建设,落实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公安消防局)
4.加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争取设立旅游专业院校,提升旅游专业教育培训层次和水平。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旅游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贯彻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二)明确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对应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业主单位对接,制定工作方案,切实负起协调推进责任,统筹协调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规划建设、用海用地、环境配套等问题。
(三)旅游项目业主单位要承担起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建设方案,落实资金、人力,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市旅游业发展协调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重大旅游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区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项目推进、协调、落实情况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