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14〕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布。
附件:汕头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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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14〕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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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