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
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工作和局日常工作。
警务保障处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财务工作;统一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各项经费、费用和中心城区三个分局部分公安业务经费、特费;计划购置发放全市警服、装备;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后勤管理、基本建设、营房管理、外事接待及内宾接待、营业性职业据点(公司)管理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科技信通支队
统筹全市公安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的统筹规划、运行管理、应用开发和维护工作,并具体承担市局公安信息中心的值机、管理和维护工作;统筹全市公安有线、无线、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通信、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统筹全市公安科技、技防管理、推广和应用工作。
宣传科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和谐警民关系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警察专题公关活动、文化活动;负责管理市局公安政务网站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涉警舆情应对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支队
指导公安法制建设,开展法律研究工作;起草、修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办理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组织本局行政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刑事强制措施、经济案件立案、治安行政案件、劳教案件、收容教育案件、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核把关。
刑事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刑事侦察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指挥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跨区域刑事案件;指导、协调基层开展侦察破案工作;负责协调相邻市、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特情建设、管理、使用;负责刑事技术建设、使用。
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指导、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驾驶员的考试及机动车车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组织、指挥对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调查、研究和侦查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禁吸、禁种毒品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指导、协调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办理本市公民因私出国、出境申请的审批工作;承办和管理口岸签证工作;负责来汕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入境居留、过境、出境签证管理;负责对涉外案件、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伪造、变造、出售出入境证件、骗取出境证件等妨害国(过)境管理犯罪案件和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网络警察支队
负责制定、实施信息网络安全对策和技术防范措施,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监控信息网络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预审业务工作,指导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指导上述场所的建设、管理。
治安巡警支队
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展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特警支队
负责中心城区的治安机动巡逻工作,打击路面抢劫抢夺犯罪活动等专项任务;负责对危险物品和爆炸物品的检查处置工作;负责参与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
水上分局(公交分局)
负责中心城区水(海)域、海滨长廊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出租车、中巴)的行业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反扒窃等工作;负责水上刑事案件的侦察破案工作;管理中心城区渔船民证、水上户口、船舶,及时预防和处置水域治安灾害事故。
保税区分局
负责保税区范围内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