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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下称《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订,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针对性,努力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信息需求。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更有针对性。在认真落实“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的同时,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传播范围,切实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通过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公开发布5034条政府信息。其中政务网站发布警务工作信息277条,各级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稿件4757篇,积极做好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人员招考信息、公告公示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加准确及时。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通过系统、信函形式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宗,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31宗(其中2024年度结转1宗),尚未办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宗,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健全。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为目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维护管理,制定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主动更新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信息,及时清理各级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已过期失效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有效。
(四)信息公开平台更加完善丰富。在加强汕头市公安局网站建设的同时,进一步精简部分新媒体平台账号,做强做精信息公安主阵地,高度重视“留言中心”平台留言办理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互动工作。同时,优化“局长信箱”工作,2025年共收到“平安厅”厅长信箱下转信件3015封,局长信箱信件2218封,答复率为99.2%。
(五)监督保障更加扎实有力。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着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保障体系,通过加强内部督查、严格考核评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规范平台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拓展、政策宣传解读形式创新有待加强、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规范等。下来,市公安局将继续规范和强化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汕头公安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丰富解读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在出台重要政策、行政规范、便民措施时,在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图文解读、新闻通稿、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生动解读公安机关出台的与公众生活紧密相关的重大举措,并充分运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多平台开展多层次宣传,确保群众看得明、听得懂。
(三)健全互动机制,加强民意收集。加强对政务网站、新媒体留言、咨询平台的运营管理,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渠道,建立快速及时的回应机制。积极利用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电视、报纸等更多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进一步拓宽互动渠道,及时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征求意见,加强民意收集,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汕头市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头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gaj/)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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