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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9-02-28 08:34
  •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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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http://www.shantou.gov.cn/gaj/)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邮编:515000,电话:0754-88965338,传真:0754-88965338。

    一、概述

    2018年,汕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2号)和《印发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汕头市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汕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升级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对居民、企业、外国人等不同群体的办事项目提供场景式、体验式服务;网上链接省公安网络问政群—“平安论坛”板块,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筹划推出: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网2018等专题栏目,突出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汕头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汕头市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99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在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汕头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和2017年汕头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汕头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平安汕头”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据统计,2018年,“平安汕头”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1072条,访问量达到492750次(PV)。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汕头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和公安微信,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2018年“平安汕头微博”和腾讯微博共发贴2480篇,已有粉丝35万人;“汕头公安”和“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87条,粉丝量达到3万人次。三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8年,汕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6 场,向社会通报打击毒品犯罪、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6月份,联合禁毒部门组织开展了虎门销烟纪念日活动,隆重纪念“6.3”虎门销烟179周年;以新媒体形态策划精品推文,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社会气氛。如2018年春节期间我们推出《汕头公安年度暖心短片:我们》、《春节贺岁:汕头公安年度海报》;国庆期间推出的《国庆我在岗 为民保平安》《假期过半,鮀城有警有平安》等4条系列报道;以及结合“110宣传日”推出的普法类活动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公安法规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宣扬法治文明,大造声势,宣扬依法行政、守法爱民良好风气。通过微博直播现场宣传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我市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单位现场采访,并作专题报道。及时公开公安机关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1份以信函形式寄件申请,3份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平台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产生邮寄费用1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汕头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复议决定。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公关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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