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http://www.gdst110.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邮编:515000,电话:0754-88965338,传真:0754-88965338。
一、概述
2017年,汕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2号)和《印发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汕头市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汕头市公安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建设。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升级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对居民、企业、外国人等不同群体的办事项目提供场景式、体验式服务;网上链接省公安网络问政群—“平安论坛”板块,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筹划推出:“飓风2017”专项行动、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网2017、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点赞好警察传播正能量、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题栏目,突出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汕头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汕头市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13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在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汕头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和2016年汕头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开通“我最喜欢的栏目”、汕头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汕头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平安汕头”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据统计,2017年,“平安汕头”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1376条,访问量达到383250次(PV)。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汕头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和公安微信,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2017年“平安汕头微博”和腾讯微博共发贴2480篇,已有粉丝315775万人;“汕头公安”和“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42条,粉丝量达到22906人次。三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7年,汕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6 场,向社会通报打击涉盗抢、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金融领域犯罪的阶段性战果和典型案例。6月份,联合禁毒部门组织开展了虎门销烟纪念日活动,隆重纪念“6.3”虎门销烟178周年;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新媒体形态策划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停车”、“文明创建”、“文明你我他”、“公安创文在行动”、“创文一周年回顾”等报道,及时报道公安机关创文工作措施和成效;积极利用全市创文的有利形势,组织开展公安法规宣传,普及法制知识,宣扬法治文明,大造声势,宣扬依法行政、守法爱民良好风气。通过微博直播现场宣传活动情况,同时组织我市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单位现场采访,并作专题报道。及时公开公安机关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申请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2份以信函形式寄件申请,1份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平台申请。
(二) 申请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其中1份同意公开,1份不同意公开,1份不属于公安机关业务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产生邮寄费用3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汕头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15日作出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公关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