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度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http://www.gdst110.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邮编:515000,电话:0754-88965338,传真:0754-88965338。
一、概述
2014年,汕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2号)和《印发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汕头市公安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亲自检查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汕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市局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汕头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建设。根据用户需求和相关权威机构的评测标准升级汕头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平安汕头”,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对居民、企业、外国人等不同群体的办事项目提供场景式、体验式服务;网上图文直播“在线访谈”节目4场、链接省公安网络问政群——“平安论坛”板块,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筹划推出“消防安全宣传月”、“推进八大建设构建平安汕头”、“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等栏目,突出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汕头市公安局主要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汕头市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52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2014年市公安局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在财政信息栏目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同时,市公安局还通过平安汕头网站开通网上问卷调查活动,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汕头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平安汕头”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平安汕头”成为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市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市公安局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平安汕头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据统计,2014年,市公安局平安汕头网站访问量达到831470次(PV),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2519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公安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平安汕头微博”和腾讯微博共发贴5261篇,已有粉丝24万人。三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4年,市公安局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3 场,及时发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海门收网行动战果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莲塘群体性事件等不同时期的公安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消息。先后组织各区、县(分)局,市局交警、治巡、经侦、消防支队等部门,部署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国际禁毒宣传活动、“蓝箭”涉枪专案行动等专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四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汕头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4年,市公安局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7466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其中通过网站申请1件,以书面形式寄件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市公安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其中1件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不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公安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5年,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汕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