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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的启事
  • 2010-05-01 15:03
  •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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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8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办事效率高,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勇于开拓创新;

    (三)身心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详见第三点的招聘岗位说明。

    三、招聘岗位

    1、公共部实验室(英语语音室)技术员1名,大专以上学历;

    2、图书馆工作人员2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3、科研处编辑1名,编辑、法学、中文等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4、就业办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

    5、财务室出纳2名,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证和财务工作经验;

    财务室会计1名,财务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师资格证和财务工作经验;

    6、教务处工作人员1名,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研究等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7、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其中计算机网络专业1名,本科以上学历,现代教育技术专业2名,本科以上学历;

    8、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1名,中文、行政管理等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9、人事处工作人员1名,行政管理等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在计算机方面有专长者优先;

    10、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中文、写作、文秘等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11、后勤保障处工作人员1名,中文、文秘等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后勤保障处医师2名,医学本科毕业,有医师资格证,有两年以上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有全科医师证或中级职称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 受理报名:应聘者直接到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报名,填写《广东警官学院职员招聘报名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2、其他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求职信及其他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2006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9日

    (二)资格审查:5月22日至23日

    (三)笔试和计算机考试:5月25日

    (四)面试:5月25日

    (五)体检:5月29日

    (六)考察

    (七)院党委审批

    (八)聘用

    五、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我院《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按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合同制职员的薪酬由岗位工资、岗位补贴、校内津贴以及学院按规定为受聘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金等部分构成。

     

    通讯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邮政编码:510230

    联系人:马土新  谢晓宇        联系电话:020-34068330

    传真:020-34068678  34069643

    广东警官学院人事处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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