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汕头公安交管部门组织警力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月30日下午,汕头公安交管部门组织民警辅警走进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讲活动,现场有70多家企业代表参与。

活动中,民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现场企业代表介绍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条例》作为经济特区法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并围绕《条例》核心内容,就《条例》中的多项创新规定作细致讲解,引导大家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民警通过案例分析、视频展示等形式,深入剖析闯红灯、分心驾驶、不按车道行驶、没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带来的安全隐患,重点讲解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按车道行驶等交通安全知识,并强调要远离大货车视觉盲区。“车辆在路口掉头时应当注意什么事项?”在问答送头盔环节,民警与现场企业代表进行互动,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传播“文明交通、礼行天下”理念。
“听完民警的宣讲,我们很受启发,下来将要求企业员工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做到‘不闯红灯、各行其道、杜绝逆行’,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一名参与活动的企业代表说道。

期间,几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的代表均表示,下来将组织员工加强学习即将于2026年2月1日施行的《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呼吁用户文明骑行,不乱停放车辆。

结束宣讲环节后,民警带领大家来到模拟酒驾醉驾体验区,通过佩戴特制眼镜行走,切身感受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以此警示大家在日常行车过程中,要坚决杜绝酒后驾车。“戴上眼镜后看东西都是晕乎乎的,都说酒驾很危险,通过这个体验才知道这话一点不假!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开车绝对不能碰酒!”参与体验的一名企业代表表示。
民警借此为大家介绍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呼吁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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