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汕头市公安机关结合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早就知道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入户,可车管所太远了,就一直没去办理登记。现在直接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免去了到处跑的苦恼,实在太方便了!”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社区居民汤女士在汕头交警流动服务便民电动自行车入户点,给自家电动自行车上好了“户口”后满意地说。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规范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工作,进一步服务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深入我市多个社区,开设流动服务便民电动自行车入户点,为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入户便民服务及车管所其他业务办理服务,打造“一站式”“多元化”服务,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助力交通秩序整治。
昨天上午,在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社区玉梅文化广场设立的流动服务便民电动自行车入户点现场,车管所民警和中国邮政工作人员正在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范,审核资料、查验车辆,不停地在人群中忙碌穿梭,帮居民办理入户手续,极大地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登记。
玉井社区现有居民1.1万余人,附近有鮀济南路、牛田洋快速通道等交通要道,交通环境复杂,主动到车管部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入户手续的群众较少。本次汕头交警车管部门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入户服务,社区工作人员已在前一天通过广播等方式动员居民参加活动,为自家电动自行车办理入户手续。
在现场,民警联合玉井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入户上牌宣传工作,耐心地向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入户上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积极入户上牌,文明规范参与交通。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基本要求。活动中,车管所民警还向群众赠送了一批安全头盔,并示范了正确的佩戴方式,提醒摩电驾驶人只有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并系好束带才能有效保护头部,特别强调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我市自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目前中心城区注册登记并领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已近20万辆。
下来,汕头交警将继续深入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入户便民服务及其他车管业务上门服务,同时借助这个便民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居民掌握更多交通安全知识,更便捷办理车驾管业务,拉近警民距离,提升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满意度。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