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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注意!这些被暂扣的机动车,逾期不接受处理将被收缴(没收)、销毁
  • 2022-04-15 09:22
  •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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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打击违法犯罪和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工作中暂扣了一批违法机动车,现将暂扣超过三个月的处理车辆进行公告。

      请下列车辆所有人(车主)自今日起3个月内(2022年7月12日前),到各扣车单位联系,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前往接受处理的,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按规定予以收缴(没收)、销毁处理。

      金平大队联系电话:88534044

      龙湖大队联系电话:88269939

      濠江大队联系电话:87491090

    金平大队

    两轮摩托车

    图片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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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湖大队

    两轮摩托车

    图片

    濠江大队

    两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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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汕头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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