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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专项行动|潮阳交警严查未成年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交通违法行为
  • 2021-12-13 11:2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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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纵深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交通安全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出行安全,严防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潮阳交警部门持续组织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生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尤其针对个别学生存在骑乘摩托车上学等违法现象,持续加大对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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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中,执勤民警对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严处。据统计,仅12月6日和7日,潮阳交警部门共查处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上学违法行为2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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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上午,一名穿着校服的女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灰色电动摩托车驶进凤肚公园附近一停车场。女学生见到执勤民警后准备撤离逃避检查,被及时制止。民警对其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指出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法行为,且摩托车驾驶证与汽车驾驶证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随后民警对其车辆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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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后,一名穿着校服的学生骑着一辆黑色电动摩托车搭载同学准备停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查扣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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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处扣留机动车,并处200-2000元罚款以及15天以下拘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出借人的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平安君温馨提示

      部分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安全意识不强,若在驾驶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禁止未成年群体驾驶摩托车,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并对此进行监督。同时家长、学校要配合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通过“校家警”联动,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坚决制止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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