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员陈某民驾驶一辆无悬挂号牌的福建籍小型轿车搭载林某丹和林某,沿国道324线自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国道324线澄海区盐鸿镇路段时,车辆失控碰撞同向前面由陈某峰驾驶停放在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赣C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造成林某受伤、陈某民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死亡、林某丹现场死亡、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陈某民、林某丹、林某因在驾乘车过程没有系好安全带,未能在事故发生时对自身起到保护作用,加重了事故后果,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人扼腕。 经交警部门调查,当事人陈某民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与夜间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因超速行驶,且遇情况未能操控好车辆行驶,致碰撞长时间停放在路面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车辆尾部,是造成本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陈某峰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没有在规定地点停放,是造成本事故的次要原因。 当事人陈某民的过错行为导致本事故的发生作用大,应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峰的过错行为导致本事故的发生作用小,应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林某丹、林某在本事故中无责任。 汕头交警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的发生只在一瞬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乘车时不管是小轿车还是大客车,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请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作为汽车的基本防护装置,一旦车辆发生擦碰或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将乘员牢牢地固定在座椅上,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二次撞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带可能成为“救命带”!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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