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追逃的手段查找失踪人员
以侦办命案的标准对待失踪案件
近期,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决策部署,以市委温湛滨书记调研讲话精神为牵引,将查找失踪人员工作作为公安机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失踪人口寻找工作机制,集全警力量资源,千方百计提高查找效能,确保实现“最大限度减少失踪,失踪后第一时间能找到,最大限度减少失踪后被侵害”的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近日,龙湖公安分局新津派出所接群众报称,其女儿小高(14岁)从家中出走至今未归,出走时未携带手机和身份证。
接报后,民警立即联系报警人到所协查,第一时间调取小高出走的视频。由于小高没有固定住所,没有使用手机,为找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多次找寻小高疑似落脚点但均寻找未果。在龙湖分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查找,历时将近一个月,民警最终在东厦路找到失踪人员小高。
10月12日,小高的父亲满怀感激地向新津派出所送上锦旗,感谢公安机关为其寻回女儿。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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