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学习部署,汕头市公安局从8月26日起,在市委党校分4期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政治轮训班,共选派全市公安机关180名领导干部参训。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发出了进入新时代、迎接新使命、迈向新征程的强力号召,也为踏上新的百年征程的公安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如何学深悟透“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是全市公安机关需要认真思考、坚决落实的头等政治任务。为此,近段时间来,市公安局已经先后在局里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以及学习研讨活动,在此基础上借助市委党校的优质师资,专门举办政治轮训班,让广大公安领导干部能够再学深一层。 8月26日上午,轮训班第一期开班动员会在市委党校举行,全市公安机关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共47名学员参加了第一期培训。受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海同志委托,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丹同志到场作开班动员;市委党校王德利副校长对学员提出了培训纪律要求。吴丹同志就办好轮训班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真正领会市局党委举办轮训班的意图,带头践行“做学习型领导、带学习型队伍”的要求,排除干扰、聚精会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培训中。 二是结合公安工作,认真深入思考。结合温湛滨书记、黄海局长的指示精神,想一想自己警种部门的工作要如何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推动“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汕头公安落地落实。 三是珍惜参训机会,精神饱满投入。从思想上重视和珍惜这次培训机会,静下心来、安心在党校学习,确保学习真正取得实效。 四是牢记领导身份,严格遵守纪律。在培训期间,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一名普通学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校的作息安排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省公安厅《六项纪律规定》以及《关于饮酒的“八个严禁”》,加强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展现出领导干部应有的精神风貌, 此次轮训采取专题教学、视频教学、分组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市局联合市委党校精心设计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百年奋斗经验,努力开创美好未来》《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等精品课程。 同时,因恰逢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并发表重要训词一周年,培训班还组织全体学员围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训词精神开展了两场专题讨论。 龙湖分局副局长张伟利同志在分组讨论中表示:“革命理想高于天”,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定能行稳致远。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自己一定要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把“伟大建党精神”继续传承下去,在创新侦查打击上亮招出招,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寻找为群众办实事的“闪光点”,推出更多便民利企的新举措,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市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绍新同志在第一期班级总结发言时表示:本期培训一是学习安排紧凑,内容丰富;二是学习氛围浓厚,效果良好;三是学习主题突出,交流充分。全体参训同志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集中学习、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既听了几场高质量的课,也充分开展了交流,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总结、提炼、消化和吸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真正收到了学习成效。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