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将户政便民服务延伸到掌上,即日起,汕头公安在“鮀城卫士”公众号(stga0754)开设【户政服务】专题栏目,不定时为大家推出户政政策解读、户政服务动态等便民信息,同时,也将为大家解答户政业务相关咨询,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不用提交各各各各各种证明,
身份证异地办理手续简化啦!
汕头公安又推出办证便民措施。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汕头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原本地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手续推出异地身份证“全城通办”举措: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 外省市来汕人员, 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的, 可在全市任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免提交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 一律采用本人书面承诺 持有效身份证件 至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或服务大厅办理即可 户政民警为群众发证 ■■■■■ 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须交验的材料 申请异地换领、 补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户口簿丢失的,可以交验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 3、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户政民警正在指引群众填写资料 哪些情况不予异地受理? 不予受理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用、骗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申报挂失 外省市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后, 可持居民户口簿 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到就近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 或服务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 可在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 或服务大厅办理补领手续。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