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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醉酒扰乱社会秩序,拘留!
  • 2020-11-23 15:4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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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辖区发生了一宗醉酒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男,41岁,四川省巴中市人,暂住谷饶镇)所辱骂甚至恐吓要杀死对方全家的受害人,竟是犯罪嫌疑人的表兄!

      11月14日晚8时许,王某明酒后到谷饶镇华光路某川菜馆追讨其表兄陈某向其借的5000元。在陈某归还其5000元后,王某明借酒劲辱骂陈某。为不妨碍客人用餐,陈某将王某明拉到餐馆外面,王某明便躺在餐馆外面不肯离开。

      接报后,潮阳公安分局谷饶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处理,双方协商调解后离开派出所。然而,至次日早上7时许,王某明在家中醉酒后还多次拨打110,声称没人帮他处理,并扬言要杀死对方全家。最终,王某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归案。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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