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先后发布《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稻草秸秆及其他垃圾的通告》。日前,龙湖公安就查处了3名违法焚烧稻草秸秆人员。
近期,公安干警和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户外焚烧违法行为。11月1日上午,巡逻民警发现谢某在新溪街道中三合村海生大排档对面焚烧一捆干枯的黄瓜藤,随即制止并将谢某带回派出所批评教育。新海街道西南村人徐某,在新津河堤旁一田园焚烧杂草,其违法行为被巡逻民警当场制止,并带回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当天下午,新海街道七合村人谢某,在金鸿公路旁一田园焚烧杂草,被民警当场发现并制止,随后协同村干部将火扑灭,并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批评教育。
龙湖公安机关表示,下来将继续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露天焚烧稻草秸秆及其他垃圾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自觉杜绝露天焚烧行为,并做好未成年儿童的教育工作。
转自“鮀城卫士”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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