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核实,拟同意对郑博瀚在潮阳区金灶镇灶市村渡口不顾个人安危,舍身勇救落水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汕头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30日至6月6日止。
联系人:颜警官,联系电话:88965235。
汕头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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