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证学校师生上、下学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取消长富中街(大洋红树湾幼儿园东南门东南侧)、富兴街(市二中安居校区东门两侧)机动车道上的道路停车泊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
自2024年11月5日0时起。
二、取消泊位情况
1.长富中街大洋红树湾幼儿园东南门东南侧的机动车道上17个停车泊位。
2.富兴街市二中安居校区东门两侧的机动车道上10个停车泊位。
三、注意事项
1.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后,严禁停放机动车。
2.本通告发布后,对该区域内停放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3.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规范文明驾驶,确保护学通道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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