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确保护学通道的安全、畅通、有序,结合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实际交通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取消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两侧步道机动车停车泊位。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自2024年9月16日0时起
二、取消(一)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往东至兴原里西巷的步道上3个机动车停车泊位(二)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往西至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门口的步道上4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注意事项(一)该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后,严禁停放机动车;(二)本通告发布后,对该区域内停放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三)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规范文明驾驶,确保护学通道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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