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定于2023年10月15日起启用海滨路等路口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具体路口路段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清单202301015监控设备公示.xlsx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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