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汕头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心理素质测评对象
心理素质测评对象为2022年报考汕头市公安机关职位,且入围汕头市2022年度考录公务员体检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测评对象由招考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
报到地点:汕头市公安局指挥大楼4楼会议室(汕头市黄河路88号)
报到时须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未按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心理素质测评注意事项
测评对象必须携带智能手机参加测评,且手机能正常使用手机微信APP,并有充足的电量和流量,建议携带移动电源。心理素质测评只组织一次,考生当场测评结束后,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测评结束后将进行抽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测评对象保持通讯畅通。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测评对象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做好健康申报,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可以参加测评的情况:“粤康码”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市来汕考生须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体温<37.3℃)。
五、其他事项
测评报到地点不提供停车,请考生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线路,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汕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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