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19〕109号)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市政府近期印发了《汕头市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鉴于我市原执行的《汕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汕府〔2019〕109号)与最新印发的文件精神不适应,我局拟按程序申请作废,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4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88号汕头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六大队,邮政:515041,信函注明“《汕头市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电子邮箱:stsgajhzkmsg@163.com。
3、电话传真:88272856。
汕头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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